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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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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当然重要!”

而他面对的家伙,却似乎根本不需要思考,就把答案递到了他面前。

“乐乐喜欢寻寻,乐乐只想要寻寻高兴!”

“寻寻高兴最重要!”

“乐乐……”

温寻忍不住喟叹,有一种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

“再喜欢一个人,都不至于到这个地步的。”

他试图想让触手明白,用自己近乎生命的珍贵力量去交换一个不一定实现的承诺有多不值得,更何况这样的代价是为别人而付,这世上就连最亲密的家人间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但乐乐好像听不懂。

它只是傻乎乎的愿意为他付出。像一条笨笨的,憨憨的,只会冲主人疯狂吐舌头摇尾巴的快乐小狗。

喜欢……

听到触手再度提到这个词,温寻心里很软,却又莫名冒出了一点颤栗的寒。

温寻其实已经听过很多次这个词了。在小时候的记忆里,在断断续续的梦境里,在那些偶尔捕捉到的混沌絮语里。

但温寻一直并没有把乐乐口中的“喜欢”当一回事。

在温寻看来,这就跟小狗在冲自己摇尾巴一样。

小狗想要贴贴你,小狗想要蹭蹭你,小狗总会冲上来舔舔你。小狗当然是喜欢你的,这样的喜欢单纯,热烈,但也仅止于此了。

不然,还能怎么样呢?

但此时此刻,温寻不由得想起前一日自己那个荒唐的梦,脑海中同时不由得冒出魏天明说过的话。

又或者说,是魏天明身体里的那只和乐乐同族的生物发疯似的吼出的话——

“人类不会喜欢上狗!但人类可以爱上人类!”

温寻忽然觉得有一股怪异的凉顺着指尖沿着骨头一路蔓延到尾椎上。

他微微蜷缩手指,试图从触手的缠绕中脱离,将指腹抵在掌心。

但吸、吮在指节上的吸盘并没有因此松开,反而跟着他的动作一并贴在了他的手掌上。甚至顺着他的掌纹,得寸进尺地游向了他的腕间。

“所以喜欢一个人,要到什么地步?”

“寻寻?”

腕间的足肉鼓胀拱动,像人类的手一般将他整圈手腕紧紧攀缠。

其上的吸盘收缩吮啮着,仿佛鲜活跳动的脉搏。

“乐乐好喜欢寻寻。喜欢到可以为寻寻做任何事!”

“这样不行吗?”

【喜欢。】

【最喜欢。】

【一直都喜欢。】

【乐乐和寻寻要一直在一起。】

【在一起!】

【一起!】

【谁也不能欺负寻寻!】

【谁也不能抢走寻寻!】

【寻寻是我的!】

【寻寻,好喜欢寻寻】

【想要寻寻】

【想要!】

【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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