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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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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难的命题,对于只和神祈见过两面的孔时雨而言实在是太过于超纲:“你要不要再仔细回忆一下,大小姐有没有说过喜欢什么?”

伏黑甚尔陷入了回忆。

那位大小姐每天都像是无忧无虑的小兔子,基本上一直都保持着开心又乐观的状态,笑起来就是盛放的春季。

能让她感到更加高兴一点的……

良久,伏黑甚尔肯定地说道:“她喜欢工作。”

虽然有些不明白,明明可以靠着分成躺平的大小姐为什么还要经常去公司,甚至出差的频率都不低。

但是伏黑甚尔明显能够感受到,她每次忙起来的时候,都有一种他从来不曾有拥有过的旺盛生命力,那明显是真的喜欢,所以才那么积极投入。

“嘶——这是什么有钱人的特殊癖好。”孔时雨大开眼界之余,立刻否决了伏黑甚尔的提议,“这能干嘛,你这个术师杀手给人家安保公司上门送业绩去吗?”

伏黑甚尔思索片刻,很快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她喜欢我儿子。”

想到那张还不知道被伏黑惠藏在哪里的五千万银行卡,伏黑甚尔对那种不加掩饰的宠溺都有些嫉妒。

孔时雨再次果断pass:“这能干什么,你儿子整个人都早就进人家户籍改姓伏黑了。”

大小姐喜欢……

伏黑甚尔试着找出第三个选项,却发现自己怎么也想不起来。

明明在一起住了那么久,但是他却好像很少发现大小姐真正喜欢什么东西。

或许是因为她本身就是不缺什么的大小姐,所以她从来没有表现出对什么东西的特殊渴望。

论玩的,之前去看电影,大小姐最后表现得也好像不怎么在乎。

论吃的,大小姐经常去各种顶级餐厅,全球各地的菜都吃得很开心,甚至于配着他吃的家常菜,都能开开心心吃上两碗大米饭,根本没有对某类菜表现出特别的喜欢。

至于其他的……

伏黑甚尔从车后座往前看,又找到了一个那位大小姐会喜欢的事务——她喜欢他和孔时雨那样的“高材生”。

但是还没等将这个答案说出口,伏黑甚尔就将这个答案咽了回去:

就算知道又能怎么样?他这样连义务教育都没参加的家伙,总不能一夜之间,突然开窍,一个月不到直接考一个数学系研究生逗大小姐开心吧?

通过后视镜看身后的伏黑甚尔脸色阴晴不定,像是一头被束缚着困兽,孔时雨倒是冒出了几个点子:

“你记不记得,当时新年去大小姐家里拜访的时候,她的下属不是送了很多东西么?”

“那些下属和大小姐相处那么久了,肯定比你更加了解大小姐,肯定会摸着大小姐的喜好给大小姐送礼,你想想看那些人送了什么?”

伏黑甚尔的记性不差,更别提那天六支队的人扛着大包小包,让人没印象都难:

“我看到的那些东西大

部分应该都是给我儿子的,至于有没有给大小姐的东西,我也不清楚。()”

既然说出口了第一点思路,第二点,似乎也顺利成章、水到渠成了。

孔时雨觉得大概是今天的赌马事件实在是太过于炸裂,导致他今天的思路也格外活跃:“还有啊,大小姐作为女孩子比较腼腆,可能不会和你表达自己的喜好,但是她会不会和阿惠说上一句呢??()_[()]?『来[]_看最新章节_完整章节』()”

“你不能直接问大小姐,但你问下你儿子总没有问题。”

于是,在这个并不平静一天的夜晚,孔时雨凭借自身的聪明才智和丰富的社会经验,将《大小姐的喜好猜测与礼物购买学》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至于紧跟着神祈的老管家神蠡,则是被两人直接拉入了送礼建议人选的黑名单。

毕竟这样忠心耿耿的人,万一转头就告诉了那位大小姐,送礼的效果也将会大打折扣。

当孔时雨觉得自己在讨好富婆上还是有一手的时候,第二天,他就接到了伏黑甚尔的通话。

趁着神祈出门工作,伏黑甚尔在伏黑惠的指引下,已经进入了储物间找到了当时六支队送的东西:“确认了,六支队当时送的礼物全是给我儿子的。”

说完,伏黑甚尔发出了轻轻的“啧”,之前他就不该让大小姐把各支队发来的短信删了,导致现在他也联系不上已经出国工作的六支队或者其他支队。

既然不可行,伏黑甚尔就果断略过了这个选项:“还有,我刚问了我儿子。”

“怎么说?怎么说?”孔时雨一下子竖起耳朵,毕竟他也有些好奇这位大小姐究竟有什么高雅富贵的喜好,为了那个夜兔安保公司的高薪岗位,昨天刚刚经历滑铁卢的他觉得自己还是需要有备无患一下。

伏黑甚尔低头看着正臭着脸的儿子,也不由摆出了和儿子一模一样的臭脸:“这一点,这个也不太聪明的家伙就指望不上。”

“他说自己没听说那位大小姐说过,建议我再次送花不行么?”

孔时雨听到这个答案也不由深深叹了一口气。

小孩子不懂大人的心思。

送礼,那可是一件传承了几千年的深奥的学问。

一件礼物第一次送出去或许算是有心意,但是要是出现第二次就纯粹是偷懒了。

“你还有什么主意么?”伏黑甚尔用力搓了搓傻儿子的脑袋,示意儿子去一边玩。

假装没听见另一边伏黑惠对伏黑甚尔的反击,孔时雨慢条斯理地说道:“你在家里转转,有没有什么是她特意添加的东西,这没准就是她的喜好了。”

伏黑甚尔无视了一边瞪着眼的小海胆,拿着手机在家中转了一圈。

他记得,那位大小姐曾经说过,这里本来只是一个她的临时住处,并不是伏黑家的老宅。

打量着已经变得熟悉的大房子,伏黑甚尔这才惊觉,他和大小姐已经认识了半年左右,在这里也住了小半年。

刚搬来的时候,这里的居住痕迹非常少,几乎看不

() 到大小姐的布置痕迹。

小半年过去后,这里才多了几分生活气息,桌子上有他翻阅到一半的数学类杂志,沙发上放着伏黑惠的玩偶,在茶几上摆放着他从超市采购回来投喂兔子大小姐的小零食,一些没吃完的,他也都夹上了夹子,方便大小姐下次坐沙发上看电视的时候,不会因为食物受潮了而苦着脸。

但是这里的装修风格明显是委托设计公司统一设计的,就连屋子里的摆件也就是普通的招财猫、花束、财经类书籍等一些普通的东西。

明明哪里都是那位大小姐的东西,但是偏偏她好像又没留下什么特别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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