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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三千两黄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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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外面炽阳如火,这位镇守史大人微冷的俊脸上,似乎还能挂上三两寒霜。

他盯着这位阙氏金贵的祖宗,一时没说话。

刘司晨则一动不动地站在桌边。

他愣住了。

眼看着对面女子一双形状美得惊人的狭长丹凤眼随意看了他们一眼,低头从容地将头上的帷帽绢纱摘下来,微荡了下衣袖,先放到一边。

然后丹凤眼一抬,刘司晨感觉眼前刷地一亮,他身体一抖,竟然有一种目眩神迷之感,脑子浑噩。

直到小腿被东方青枫自桌下狠狠踹了一脚。

疼得他回过神来。

“嘶……”好疼!

乖乖!这就是,阙氏传说中的老祖宗?刘司晨看着对面。

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美出天来的神仙人物!

他看向自家殿下,只见一脸冷俊的殿下,正剑眉冷目地瞪着他。

“站不住就出去!”丢人显眼。

“呵呵。”刘司晨赶紧脚一勾红木凳,滑到将军旁边坐下,“我还是坐下歇会……”

说完又看了看对面,凑到将军边上,用腹语激动地小声低语:“殿下,怪不得那阙氏舍得三千两黄金的保护费,他家这老祖,不,这姑娘,简直生错了地方,这要是生在宫里……和亲估计能保边境老百姓八百年安居乐业太平盛世……”

“滚!”东方青枫嫌弃的眼神上下觑他两眼。

不过目光倒是又在对面人身上停留了一下。

主仆二人的画像,其实之前东方青枫已经从天察卫那边拿到了。

只能说,天察卫的画师,画技有待提高,除了衣物的一些特征符合外,容貌画得半点不像,若说阙家祖宗阙清月确有几分姿容,画师最多画出了半分,倒是祖宗旁边那个待女,画师画得惟妙惟肖,估计天察卫的画技师并未见到这位祖宗的真容,只透过细帽绢纱的轮廓大致勾勒。

这位阙氏老祖,真容要比画里,更出色,这还只是安静时,一旦她动起来,举手投足,低眉敛目,只细微表情微微一动,就让人有种越看越惊心动魄之感。

东方青枫打量一番后,才终于开口:“在下东方青枫。”然后他伸手入怀,从衣襟取出了一块金色令牌,向对面亮出来,上面刻印着五个字,北刹大都护。

背面是一个字,镇。

牌子沉甸甸的被他放在桌子上。

“祖宗,那是什么?”元樱凑近阙清月,小声问。

“镇守史纯金令牌。”阙清月随口回她。

“纯金的?”元樱惊道。

阙清月这才转头看她:“你就听到纯金两字是吧?小声点!”

然后她转回正脸,客气笑了下:“原来是镇守史大人,在下的确是阙氏阙清月。”

“好!”东方青枫不喜不怒地挑了一下眉毛:“阙氏族长,阙老爷子以及国师,向当今圣皇请了一道圣旨,命我带八百精骑,护送

阙氏族孙阙清月返回天元城。”

说着,他从袖中直接取出圣旨,“啪”地一声扔到了桌上。

“这是圣旨,既然我已接旨,阙小姐若在回天元的路上出了事,虽不是枫某的过错,但在下,也不太好跟圣上与阙氏交待!阙小姐你说呢?”

周太守的百里加急信,东方青枫自接到信件便快马加鞭赶至罗刹城,铠甲都没来得及脱下,午饭也没来得及吃,当时他觉得此事麻烦至极,如今找到了人,更觉自己这次恐怕接了个烫手山芋。

阙清月还没开口,旁边的元樱便一掌拍在了桌子上。

坐在另一边的刘司晨,看到桌子面突地一陷,倒吸一口气,这女人?好大的力气!

“我们孤身上路是有原因的!怎么样?祖宗掐指一算,此行最忌人多,人多才凶险,她可是阙氏的人,言必行占必准,你们有何不满?就算有不满,也得憋着!”

阙清月震惊地望向元樱:“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不是,你出息了!你知不知道你在跟谁说话?他就是那个千人斩……”东方青枫,这傻妞,估计连人家名号都没听明白。

千人斩,鼎鼎有名的十大镇守使之一,东方青枫的杀人技。

伏魔镇守史!北刹大将军!

她看了眼对面,对方正攒了一肚子火气没处发呢,刚才圣旨都用扔的,可见端倪,现在不过在强自忍耐罢了。

激怒他?不是明智之举。

还有他身上穿的那件铠甲,呈黄金色,乃宫廷御匠制甲,宫里最贵重的麒麟甲,甲身鳞片轻薄细密极其合身,每一片打磨栩栩如生,价值不菲,只有皇宫皇子以及立过功勋的重臣,才有穿上御赐麒麟甲的机会。

普通人敢穿,那是找死。

不过细看,他腰侧麟片上还沾着血迹,不知是他自己的血,还是杀人溅的血,麒麟甲冰冷的光泽,更衬得此人眉眼未散的凌利杀意。

这可不是唱戏练一练身段,就能照葫芦画瓢比划出来的,只有经过血海刀山的浸染,死人堆里纵横杀戮才能有的气势。

惹他?疯了吗?

阙清月低头,伸手拉了下元樱,“你逞什么能?坐下。”

元樱还是个初见世面的雏儿,凭得是一腔热血。

所以祖宗一开口让她坐下,她就赶紧坐下了,“千,千人斩?”

罗刹城时,大街小巷大家津津乐道的就是这些传说中的人物,尤其十大镇守史一人一骑一刀怒斩千人的风姿壮举,元樱印象深刻。

“嗯,就是他。”阙清月旁若无人地拿起茶杯,低头喝了口茶。

“是啊将军,这位姑娘说的也有道理,阙姑娘出身阙氏,阙氏一族是京城天师名府,她本人肯定……毕竟……”是阙家的转世祖宗……

旁边的刘司晨,本来都回过神了,结果再看去,眼睛又黏上了,真是,美中带娇,娇自从容,从容含嗔,嗔又本真,本真不屑,不屑沾媚,再回首,媚已去,神情流转间,皆是一派正清之气。

简直是用美貌在炫技,看得人目眩神迷,迷人至极。

仙品,这绝对是仙品。

殿下一向清冷惯了的脸,此时看来根本没有任何变化。

他平静看向刘司晨。

刘司晨立即转回脸,不敢再说了。

殿下怎么骂他倒是没什么,就怕突然安静。

他心里嘀咕,殿下他是因为练了锁龙煞,一身煞气凝练,一刀可战千人,那锁龙煞功法霸道,不好女色,可自己还是个黄花大男人呢。

窈窕淑女,君子,也爱看……

阙清月起身取过桌上的圣旨,展开后。

“国师有心了。”

她伸手将取圣旨时滑到前面的长发,往后一扔,才正色说道:“既然将军已经知道我的想法,那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唉,她已经预算过此行结果,八百精兵带上,路上恐怕要死绝,就如元樱所言那样,原因在她,不带也罢。

二人目光在空中相遇,仿佛一场气场的角力。

东方青枫思虑片刻:“若没有这道圣旨,阙小姐本来要如何?”

阙清月低头看了下自己的面:“下午有云城到醉龙滩的商队,我们原本打算跟着商队走。”

东方青枫移开视线,手指轻点了一下桌子,语调平平道:“可以,那就一起,八百精兵我可以不带,但阙姑娘你,最好不要再做出突然走人的事,否则,我可能会将你绑回天元城。”

阙清月笑了:“那此行就麻烦东方将军了。”

二人这样一问一答,声音不大,看着似乎在随意聊天。

但坐在旁边的刘司晨和元樱都没作声,两人一会看看东方青枫,一会看看祖宗。

一个觉得将军今日是否过于好说话了,还真退了一步和对方有商有量?

另一个觉得自家祖宗什么条件也没提,答应的是不是太顺利了,这就……一起了?

东方青枫:圣旨算什么,主要是那三千两黄金,若是这个人死了,阙家要他返还黄金,已经充军的东西,他可拿不出来。何况八百精兵,真金白银喂出来,浪费在一个女人身上,不值得,如此甚好。

阙清月:虽然那个天上雪,城外人的画面,看着有些奇怪,但是能护送她成功返回天元的人,应该就是眼前人,罢了,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就这样吧。

两人一个收了圣旨和腰牌,一个抚袖拿起了筷子,刘司晨和元樱各松了口气。

“……离商队动身还有一个时辰,这一上午我和将军赶路还没吃饭,正好在这儿吃点东西。”刘司晨见东方青枫没反对,他立即叫来伙计,又上了一桌。

吃饭的时候,刘司晨试图与阙家这个千金祖宗搭话。

“对了阙姑娘,你可能罗刹城待久不清楚,现在北上这条路,近十年不太好走,多了很多地煞,邪得很,民间术士给这些煞气分了等级,称其什么五黄级,三煞级,黄泉级。

五黄级还好,只是五个小煞,三煞级,

是三个大煞气汇聚在一起,黄泉级别的煞气,就可怕了,严重点甚至危及一座城池,前段时间江宁县一个太平镇突然爆发煞气,说没就没了……”

元樱道:“这件事我们在太守府时就知道了,所以这次出来,我带了罗刹城到京城记录详细的地图,上面标记着路上所有的危险地点,我们只要小心些,绕着走就行了。”

“呵。”

刘司晨看眼这个太守府家的傻孩子,到底没说什么,没什么闯荡经验的人,总将事情看得太简单,实际上,有些麻烦,你哪怕手拿地图,万全准备,请十个天师避难,该出事,还是会出事……

望江楼结帐,一共要付四十六银。

这还各付各的,阙清月只吃了一碗玉汤面,剩下全是元樱的费用。

阙清月揣着手,撇了元樱一眼,“看我干什么?付钱。”

钱都放在元樱背的箱子里。

元樱拿出钱袋时还在震惊,“掌柜,你们这一张桌子,要五两银子?这么贵?”她不过就是打了一掌,桌上多了个手印而已,碎了那么点地方,就要五两?

“还有,我们就算吃的多点,也不可能一顿饭吃了几十两啊,你们干脆去抢算了!”

掌柜为难地说道:“我们望江楼是大酒楼,店里一应用具都是最好的,客官您拍坏的桌子,用的都是上好的红枝木,纹理漂亮,木质细密,遇水下沉,一根红枝木,只能做一张桌子,原料就贵,还有工匠的工费,五两还是我们拿去修理的费用,本来就不便宜啊。

而且二楼你们坐的位置是最好的风雅之座,景色秀丽,可观江景,也是要收取一定景观费的,还是你们运气好,刚空出来那么一处,平时抢都抢不到,至于帐目,客官,你可以自己看看,您这……确实比旁人能吃了点……”

“得得得,给你。”

元樱肉痛的数了银子扔给掌柜。

阙清月走近,在旁边给她算帐:“这一顿饭你吃了四十六两,除去交给商队的路费,一百两估计剩不了多少,如果没钱了,你就去码头搬麻袋赚一些。”

她上下看了元樱体格一眼:“你天生神力,一天也能多赚个百来文,够我们吃用了。”说完还心情不错地笑了下,转身走出了望江楼。

元樱背上箱子。

“欸,你还真要我搬麻袋啊,搬就搬……”说完小跑着跟了上去。

阙清月右手提着衣摆,走上马凳的时候,扶着她的元樱问:“祖宗,你不是说此行人多凶险,现在我们又多两个人,不要紧吧?”

元樱知道阙清月一年半载不占卜一次,一占卜肯定吐血,上个月刚吐完,养病半个月,肯定算出什么了,所以那段时间她晚上不睡,天天盯着人,还真让她盯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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