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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是捡尸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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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洛明晨在房门口看到了整整齐齐的六只大老鼠。

明白是那只大白猫干的以后,给它煮了一大块的鸡胸肉。

自此,大白猫就算是他们的猫了,给撸给抱,有的吃就行。

等那些田地都种完,连棉花都种上之后,霍琰才带着人,拿了文书去冰城要田地。

土质问题,那的确是没很好的办法,最好就是在冰城种。

接待他们的是冰城的城主。

“几位大人,给条活路吧?那一半的田地白租给你们,冬天冰城的百姓怎么过啊?”

俩人早就料到城主会这么说,洛明晨告诉他:“我这有变异种,种植时间短、产量高,你们要不要?”

冰城城主一脸疑惑,“什么变异?”

“就是更好的菜种,抗寒能力强,产量还高的那种。普通小麦种下后,要等三四个月,我这两个多月就能收一茬。”

这是洛明晨试验出来的。

原本他也不知道普通小麦要长那么久,后来种下第一批变异种,发现它们长得有点慢,所以又拿去空间里养了一会。

虽说这样一来,抗寒性会比自然筛选出来的差一点,但比起普通小麦和第一批变异种还是要好不少。

冰城城主沉默片刻道:“大人,我们实在没钱……”

“不要钱,你们可以拿去种,但我们有个要求。”

说到这,洛明晨看了眼霍琰,又道:“你们冰城的税收必须降一半。”

城主无奈道:“大人明鉴,我们冰城的税收本就不高。”

因为地方偏远,所以皇帝下旨,边关的税收由城主或者是驻守军代收,这样一来,驻守军的军饷也可抵一部分。

“你是收的不高,但会跟吴大将军一起收。我们查过了,你收两成,吴大将军收五成,加起来就是七成,留下来的那些粮食,还不够过冬。要是打起仗来,还要多收,恨不得把所有粮食都拿走。”

洛明晨看到账本上的那个数据的时候,也是一惊。

这已经不是过分了,而是丧心病狂。

这菜种要百姓们出,劳力也是百姓们出,最后收成连本收不回来,贴了钱还要贴别的。

以前他们是想着多生几个儿子,好有劳动力。

如今是想生几个女儿,要是有被大将军瞧上的,家里也就不愁吃喝了。

哪怕瞧不上也能嫁到外地去,总好过让孩子一直留在这暗无天日的冰城。

城主听了洛明晨的话,尴尬的扯了下唇角,走近两步,压低声音道:“我这也是没办法。说句实话,这冰城也轮不到我做主。上一任城主就是被吴大将军弄死的,朝廷是根本不管,我也是管不了那么多。大人,我的一双儿女还不到十岁,妻子卧病在床,你们让我跟吴大将军对着干,那不是让我去送死?我死了,我夫人和孩子谁来照顾?”

洛明晨是听过一些关于吴青的事,但那都是从胡忠义嘴里听来的,还以为他夸大其词,没想到是真话,只道:“这事我们也只是告诉你一声,之后还是会去找吴大将军商量。”

城主乐道:“那便再好不过。”

去军营的路上,洛明晨跟霍琰吐槽:“吴青这样的大将军,还不如换一个人来。”

霍琰微微一笑,凑到他耳边道:“吴青挺好的,人贪又没脑子。若换个又贪又聪明的过来,那冰城才是真的没活路。”

洛明晨不理解,“这朝廷里就没品行好点的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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