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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0 章 40【二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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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红:“…………”

他皱着眉,只觉得自己已快被恶心吐了,冷冷地说:“这人不过是馋女人身子罢了,竟还好意思做出这等十成十被辜负的模样来?”

一点红几乎是一个社会的边缘人的,他自小到大没有父母、没有朋友,因剑术太好、又太毒辣,出道之后,碰见的人无一不对他畏畏缩缩,而他亦是根本不屑的去瞧那种畏缩之人,孤傲至极,孑然一身。

所以他实乃性情中人,他爱秦蔻,又怎会不喜欢听她说话?秦蔻若不高兴,他又怎想着不去探究?他想多听听她说话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觉得不耐烦?

所以他一眼就瞧出了她所说的那个男人的本质,只觉得浊臭逼人,恶心极了。

秦蔻说:“所以我一脚就把他踹了!滚吧你个傻X。”

一点红忍不住轻轻勾了勾嘴角,正要说话,却听秦蔻说:“啊……到了到了,就是这里~”

一点红抬头一看,一个桃粉色的招牌立在那处,里头没人,只有几个立起来的自动贩卖机,放着各式商品。

他其实还有点不太明白……这玩意是做什么用的他已懂了,但真的至于分这么多种包装么?

然后他就被秦蔻拉进去,体会了一把什么叫现代社会的物质丰富性。

出来的时候,他提着个塑料袋,若有所思的样子。

秦蔻不怀好意地说:“你在想什么呢?”

一点红的眼睛立刻盯住了她——若有所思地盯着。

秦蔻:“…………”

秦蔻倒在他怀里撒娇:“呜嘤!红哥你不准太凶……”

一点红没说话,只笑了笑,笑容似乎也变得有点险恶和毒辣起来。

秦蔻这时候就明白了,他笑起来的时候果然比不笑的时候更可怕……

她不肯说话了,过了好一会儿L,说:“饿了。”

那肯定的咯,下午六点吃的烤肉,她又没

() 吃撑,晚上体力消耗不少,现在还觉得腰是酥的,秦蔻一向都这样……胃口好,但胃口小,吃一小会儿L就饱了,然后没过多久又有点饿……

王思雨以前评价她说:少食多餐,这正是天生的易瘦体质!

一点红说:“回去给你蒸蛋羹吃?”

秦蔻蛮喜欢吃鸡蛋羹的,鸡蛋打散、只放薄盐,在碗上裹上一层保鲜膜,然后放进蒸锅里,时间是关键,蒸太久,就会有一个个小气泡形成孔洞,影响口感,但时间正正好的鸡蛋羹,嫩嫩滑滑,一点蛋腥味都没有,嗜酸的秦蔻喜欢倒一点醋、倒一点香油,慢慢吃掉。

其实他已经给她做过很多回鸡蛋羹了,他其实很聪明,许多东西一学就会,鸡蛋羹也就第一回做起来没太弄好,比不得秦蔻这个厨房笨蛋,连鸡蛋羹也弄不好,后来天天晚上跟在他后头进厨房,捧着脸等饭吃。

想到他刚来的时候,见了一碗泡面就惊为天人,只以为她是什么百年名酒楼的掌勺人,现在想来……啧,好蠢。

他的神色很柔和,揽着她柔软的腰肢。

秦蔻说:“你有没有喝过鸡蛋茶……我们家管这个叫泼鸡蛋。”

一点红问:“是什么?”

秦蔻就在手上比划比划,说:“就是把鸡蛋在碗里打散,然后直接冲开水下去,鸡蛋就瞬间被烫熟了,一缕缕地飘在碗里,但和蛋花汤也不一样,放点香油下去,趁热喝,可好喝了。”

想了想,又说:“不过这玩意真的很因人而异的,王思雨就不喜欢,说蛋腥味太重了。”

应该说这属于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贼讨厌的食物才是。

提到王思雨,她飞扬的心情又略微有点沮丧。

某一次见王思雨的时候,她和她谈起家里的事情。

大学四年,她们在一起组乐队组了四年,又都是X市人,当然关系最好,也去过王思雨家里做客,她的父母是认得她的。然后王思雨就说,她和她妈妈提起她,她妈妈就说看人家秦蔻,年轻有为云云。

秦蔻当时脸色都快绷不住了。

这说白了就是一种习惯性打压自己孩子的说辞罢了,要真让王思雨现在辞职,继续打鼓、或者到她店里来、到某个厂牌去当乐队经纪人,她妈怕不是得直接疯。

算了!不想这个了!

正好路过一个烧烤摊,秦蔻的注意力就忍不住被挪过去了,拉拉她家红哥的手,说:“来补充□□力嘛。”

一点红眼里浮出笑意,说了声好。

其实他的体力完全够用。

千万莫要忘记,他是个以前从没有过女人的男人,头一回,就赶上了自己喜欢得要命的女孩子,初次品尝,实在食髓知味,只恨不得溺死在这种过于甜蜜的滋味里头,若是秦蔻早些时候不是看着铁盒子漂亮,买了普通装的话……

想法又开始不自觉地偏移到了天边去,他当机立断,斩断不太对劲的思绪,问她:“吃什么,我去点菜。”

秦蔻坐在塑料椅上

,懒洋洋地靠着靠背,说:“拿菜单回来看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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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回菜单,秦蔻噼里啪啦地点了菜,又心想,要不要问问其他人吃不吃夜宵呢?

……算了,总觉得有点子心虚,吃独食、吃独食!

她又点了两罐冰凉凉的啤酒,拉开易拉罐的环,和身边的一点红碰了一杯,咕嘟咕嘟喝一口——唔,开架啤酒,其实比不上她冰箱里的那些各种精酿,只能说喝个氛围而已。

然后像是树懒一样,亲亲热热、黏黏糊糊地抱着他的一条手臂,抓起手机刷微博。

但凡是新晋的小情侣,大都是这样啦,一张桌子拢共两个人,也不要面对面坐着,就要挨着坐就要挨着坐,和小动物一样凑得那么紧,时时刻刻都要贴贴——即便现在是夏天。

好在,是夏天的夜晚。

灯火的余波在闪烁,啤酒的气泡自杯中上浮、破碎、芬芳,更加芬芳的是被风吹起的、她的秀发,炙烤物滋滋地冒着油,孜然、辣椒粉与大颗粒的盐,牛羊肉被烤出的油脂顺着烧烤篦子落入炭火之中,嘶啦一声。

他放松地吃着,与秦蔻碰杯喝酒,又说起自己以前在江湖上的见闻,她不在意他的过去,他自然也不再隐瞒,那些真实的刀光剑影、江湖仇杀,实在精彩极了,听得她睁圆眼睛,赶忙又喝一口酒压压惊。

她也讲起了她以前大学时一次上台演出,主音吉他手进solo之前,一弦直接崩断了,他那吉他是双摇琴,剩下五根弦音全跑了,秦蔻这个节奏吉他冲上去硬顶了八个小节,剩下八小节是示意贝斯手做的slap……差点没给贝斯手乐死。

还有一回,王思雨打鼓打了一半,鼓槌飞了,没带备用的,她硬着头皮用手指去敲镲,硬生生敲完一首歌,手疼了三天,从此以后上台都是拿一捆鼓槌上的。

其中的暗潮涌动、急速反应,与打斗之时的随机应变倒是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们吃着串、聊着天,瞧着三三两两趴地上打盹儿L的小狗,时不时相视一笑,他们说的话并不腻歪,只是分享着自己的记忆、想法与感情。

本来想着是下楼买完东西就回的,结果吃了个饭,硬生生搞到一点多,回家的时候都一点半了……这,火再大,吃顿烧烤也灭得差不多了。

秦蔻软绵绵地躺在床上,说:“洗澡睡觉吧……你先去,你洗完我再洗。”

一点红点了下头,把充满烧烤味的衣服扔到脏衣篓里,带着换洗衣物进浴室了。

淅淅沥沥地水打在了他身上,他打散了头发,昂高了头,令清洁的水流打在他的脸上,门忽然吱呀一声被推开了,有人鬼鬼祟祟、悄悄咪咪地挤了进来。

一点红没回头,缓缓睁开双眼,盯着自己面前贴着瓷砖的墙壁去看。

她奶白色的手臂换上了他的腰,又把她的头靠在了他的背上,有点苦闷、又有点撒娇意味地说:“听见浴室里的声音就……又想你了……”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没说一个字,只是用自己那种惨白的、满是厚茧的手轻轻抚摸上了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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