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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章 3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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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不震惊、不失落,那一定是假的。

但楚留香不愧为楚留香,他只用极短的时间就接受了这件事,甚至还能翻过头来劝说秦蔻放宽心。

夜晚十一点,这个在古代来说已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时间,现代的大楼中仍是灯火通明——甚至大城市的工业园区,从十一点到十二点,都是下班打车的高峰期。

透明的落地窗外,隔壁大楼像是一棵会发光的巨树,而他自己,也正身处于一棵发光巨树的内部,享受着一种简直比神仙还要舒服、还要安逸的生活。

他朝秦蔻微微一笑,只道:“文字总有尽时,冒险却永无止境,我楚留香的一生,想来八本短短的书是写不完的,再者说……如今我身在此处,岂非也是熊大师从来没想过、从来没写过的?”

秦蔻忍不住笑了,说:“你这样豁达,我是真没办法再说什么安慰的话了,想来想去,也只有五个字能告诉你。”

楚留香挑眉:“哦?哪五个字?”

秦蔻摇头晃脑道:“当浮一大白。”

楚留香大笑,抚掌道:“好!”

不过,秦蔻的家中是没有白酒的,她家只有啤酒。

Livehouse当然也做酒的生意,仅凭乐队包场演出或者分成的收入,绝大多数的演出场地都是亏本的,当然,秦蔻比较特殊,因为她的店……房东是她爸,而且她们家还是开装修公司的,装修的费用也省了一大笔。

所以没有房租和装修的秦蔻开店开得毫无压力……一年前她去首都开个同行组织的行业论坛时,大家提到的普遍困境就是现在的收入已经无法维持持续走高的房租了……当时的秦蔻安静如鸡,一句话不敢说。

所以大部分的livehouse都想着要走酒水生意。秦蔻自己也觉得,演出总需要中场休息的,有个卖水的地方,买点东西喝一喝,休息休息,其实很好。

所以她经常会买各种各样的新奇精酿会来试,为了选品嘛。

她心情不错,脚步轻快,拐进厨房里头打开冰箱,一阵宜人的冷气铺面而来,然后她挑挑捡捡,从码得整整齐齐地精酿啤酒中选了几瓶粉蓝包装的。

又顺便去敲一点红的门,一边敲一边喊:“出来喝酒哇,你怎么还没洗完?”

房间内依然在尴尬的一点红:“…………”

在背后说人小话的秦蔻理直气壮、完全没有半点不舒服地继续敲门。

他站起了身,隔着门板同秦蔻说:“好,就来。”

然后象征性地用吹风机吹了吹他湿淋淋的头发,只吹个半干,就随手扎起,推开门走出去。

楚留香正端着啤酒和玻璃杯要上楼去,瞧见他出来,便说:“秦蔻说楼上便是顶楼,有露台,今日上露台喝酒去。”

一点红张了张嘴,问:“她人呢?”

楚留香说:“说是要去楼下买点吃的。”

一点红皱眉:“现在?

夜间十一点,

也就是子时。

这个时间,

在他们那里,早没有普通人家在外活动,在路上碰上的,不是杀人越货的强盗,就是像他这样的,以杀人为职业的杀手。

而现代……这个时间,虽说大楼里还有许多人家的灯是亮着的,然而只需往楼下看,便能瞧见在路灯照亮的范围之外,仍有许多地方是完全黑暗的。

他是杀手,一眼就能看出什么地方安全、什么地方不安全。

楚留香自然能瞧出他此刻在想什么,宽慰他道:“放心,小区外头开了许多饭铺,现下人不少的。”

一点红道:“我去找她。”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微笑着看着他,并没有说什么。

一点红带上手机,就出门了。

而另一头的秦蔻,其实也才刚刚出门,此刻正一边用手指转着钥匙圈一边等电梯上来。

她是住在顶楼的,这个户型的露台相当之大,秦蔻当年之所以选择住在这套房子里,就是因为想象着以后可以和乐队的朋友们在露台上吃着火锅唱着歌,来个即兴演出什么的。

后来,乐队解散,大家各奔东西,露台这种地方嘛,没人的时候自己也懒得去,好在每周都请阿姨来打扫家里,干净也很干净,想用随时可以用。

今天兴致起来了,想喝点小酒,又感觉不来点烤串花生毛豆什么的实在差点意思,叫外卖跑腿吧……也不合适,过来都不知道多久了,反正就在楼下,还不如自己去买。

叮的一声,电梯到达本楼层,那扇厚重的门慢慢地打开,秦蔻走进去,摁了个1层。

电梯门合上一半,忽然又打开了,秦蔻抬头一看,一点红穿着T恤和短裤,高高扎着马尾,双手插兜,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

秦蔻“嗯?”了一声,问他:“你怎么出来了?”

一点红漆黑的眸子垂眸看她一眼,淡淡地说:“太晚了。”

秦蔻笑了:“你担心我?”

黑衣的杀手意义不明地哼了一声,没说话,走进电梯站好,等着电梯下到一楼。

电梯启动,那种奇异的失重感再次笼罩住了这个小小的空间。

秦蔻小姐显然是个很擅长社交的人,她兴致勃勃,即便对着一点红这样一个闷葫芦,也没有丝毫的异样,问他:“鸡爪吃么?我家楼下有家店,买的脱骨柠檬鸡爪很好吃呢,不过有一点点辣哦,我再买一点五香的给你吃。”

冷泡的鸡爪,冰冰凉凉,爽口弹脆,简直就是用来下酒的最好的搭配!

一点红张了张嘴,只道:“不必管我,我都行。”

有那么一种人,是相当讨厌的,被问到吃什么喝什么要什么的时候,他们往往会含糊地回答“都可以”,但人家真的随便买了之后,这类人却又立刻会跳出来,这里也不满意、那里也不满意。

这也就导致了“都行”,几乎成了社交活动中最令人不喜的语句之一。

不过,一点红这话倒不是说说

而已,他毕竟是个吃喝都经常随意对付的人,对很多事情一点要求都没有,好养活得要命。

他说随便,那就真的是随便什么都好。

秦蔻乜了他一眼,说:“那怎么行,你这个人怎么一点脾气都没有。”

一点红:“…………”

一点红古怪地道:“……你认为我一点脾气都没有?”

秦蔻斜着眼睛看他,双手抱胸,说:“嗯哼?不是么?”

他说不出话来。

这时候,电梯发出“叮”的一声,原来是一层已经到了。

电梯门一开,独独属于夏日的热气就卷了进来,即便是夜间十一点,X市也并不凉快,蝉鸣自树影间落在地上,扬起来,再被往来行人的拖鞋踩下去,闷闷地铺在地上。

秦蔻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走出了电梯,黑衣的杀手自那句话后就很沉默,慢慢地跟在她的背后走,像是一条漆黑的影子。

他现在非常感同身受,为什么秦蔻要说:全球变暖,现代人的衣服如果还和你们那时候一样,真是得活活热死。

她穿着家居服,一件宽松柔软的棉T,一条只到大腿中的短裤,露着一双白且修长的腿,脚上踩着人字拖,每走一步,就会在地上发出一声“嗒啪”,像是要在这满树的蝉鸣中也找一找自己的位置似的。

他目不斜视,控制着自己的目光绝不移到她的肩膀以下。

秦蔻又转过头来看他一眼,站在原地等他跟上来。

于是二人就变成了并排走着,杀手的眼睛一斜,就只瞧见她的鼻尖上沁出了一滴亮晶晶的汗,脖颈处的碎发也有些黏在了皮肤上。

他……他倒是还好,习武之人,对寒暑的忍耐力自然比常人要大上很多。

秦蔻抱怨:“每年夏天都这样,大半夜的热气都消停不下来。”

一点红道:“走过这一遭就好了。”

秦蔻:“啊?”

一点红淡淡道:“我记了路,下次这种事,我来就是。”

秦蔻:“行,那就谢你咯,红兄。”

一点红不觉笑了笑,低声道:“好……走吧。”

二人一同往小区外头走。

X市其实没有太大的夜生活氛围,不像两广那边,半夜一两点出门,街上还灯火通明人声鼎沸。这个时间点,真要上街去,人其实没有那么多,而大雁塔那边的不夜城……其实就是条灯具很足的商业街,这个时间点也没多少人了。

也唯有小区外头汇聚了众多宵夜的街道,现在还热闹些,秦蔻所在的小区外不是那种摆摊位的小吃街,就是一条饭店很多的街,夏天到了,很多在外头摆桌椅卖烤串的、卖豆皮涮牛肚的、还有卖凉皮的。

——当然,凉皮这种东西,到了晚上就不太新鲜了,老X市人晚上都不怎么会选择吃凉皮。

在这里能听到的最多的声音,就是推杯换盏声,外加上喝了酒的男人吆五喝六的吹牛声,一点红一眼瞧过去,就看见了几个满脸横肉

的胖子,穿个背心也不好好穿,把下摆撩起来,露出好似怀胎二月的肚子。

一点红:“…………”

他皱了皱眉,下意识地去挡了一下秦蔻,好不叫她看见这场面。

倒不是说伤不伤风化的问题——千年之后的风化问题他还没摸清楚,不是很好评价,这个主要是丑,看起来恶心。

秦蔻说:“嗯?怎么了?”

一点红:“……没事,走吧。”

他们拐进了家卤味店,酸辣柠檬脱骨鸡爪来一点,盐水花生毛豆什么的也来一点,既然来都来了……干脆把各种卤货都买一些回去,顺便还买了几斤小龙虾——香辣的和十二香的对半开。

小龙虾这种食物,秦蔻是比较无感的,倒不是说不好吃,主要是麻烦——她对所有要剥半天壳、把手弄得油腻兮兮的东西都没什么感觉,螃蟹啊、皮皮虾啊都是这样。

不过,说不定他们会喜欢呢?

她拿着手机在柜台前结账,一点红走过来,十分自然地拎起了东西。二人顺着那条路回去,一直到上了电梯,他才忽然开口:“我的脾性并不好。”

秦蔻:“嗯?”

他的目光扫过秦蔻,又迅速收了回去,声音有点冷:“你看过了《楚留香传奇》,应该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既然如此,她就不该对他毫不设防。

早在那天经过那地下车库时,一点红就已经看出来了,秦蔻是一个对危险几乎毫无察觉的人,无论是电梯、地下车库,还是夜半走过一群喝着酒的中年男人,她都是心不在焉、毫无自觉的。

对他也是这样。

黑衣杀手立在原地,说这话的时候甚至都没去看秦蔻一眼,目光只是平视着前方,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四肢颀长、猿臂蜂腰、五官冷硬,带着一股残酷的野性与迫人感,生得不算是顶顶英俊,却有一种别样地、充满危险的魅力。

秦蔻站在他的身边,只觉得鼻尖里都是那股……香辣小龙虾的味道。

秦蔻:“…………”

秦蔻:ORZ

对不起,知道你心情很复杂,但是小龙虾真的……比你迫人多了啊!

她又不由觉得好笑,觉得这个人一定很不擅长人际交往。

只有不擅长人际交往的人,才会主动的把自己的伤口袒露出来,用一种伤敌一百、自损一千的方式去……试探别人,还总觉得自己的话术特别高明、别人一定看不出意图……其实很笨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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