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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 31:Alyosul(阿辽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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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靠窗的餐座上,望着旋转餐厅外露台的角盆,那里一朵朵黄玫瑰本已耷拉在花梗上,傍晚又开始降下细雨,这些夜间精灵一下子变得神气活现起来。水幕开始一轮轮打在落地玻璃上,看着这一切,十天前在魔魇仓库里与迪姐真正认识的那幕,恍若隔世。远处的美洲银行,梅西百货,劳氏公司,杜克能源,葛培理图书馆,如夜明珠般镶嵌在这座女王之城的辽阔锦缎上。但它们再耀目璀璨,也不及坐在对面的那个女子,迪克西.温蒂。

为查找蓝色瓶子的信息,从十三岁起我便像着了魔那般,疯狂迷恋上调制香水,只求能重新嗅到熟悉的气味,一度被林锐挖苦为想要成为贵族。我坚信,若这小子能明瞭其中的复杂由来,绝不会再开此类玩笑。正因缺乏图样外加丧失记忆,整整十年间我竟无迹可寻。

“前些天,我在晚饭时段打过四次电话,本打算在那时就给你,可你关机了。”

谁能想到,面前这个神奇女人,只花了不到一周时间就轻松搞到手,而且据说没花一分钱,托人在YardSale上发现的。并选在这个时刻,我决意要摊牌的时刻将它给了我。霎那间,我再也控制不住内心澎拜,竭力吞下泪珠,转去厕所放声痛哭了很久。

Dixie是名流,这间餐厅里许多人都认识她,个中有些甚至会是同行。我的一举一动都会给她造成影响,倘若当众掩面哭泣,明天头条上就会被登出“知名新闻主播与神秘男友餐厅约会,因求爱未成当众失态”之类耸人听闻的标题,没准她会水涨船高,但我必然屁股后引来一群狗仔队。随后,身份被曝光,偷渡被调查,半年后遣送回里昂,一切可想而知。

在水台我左右端详自己面容,白炽灯下双目通红,只得打了些薄粉底掩盖,随后凝了凝神,将嘴角翘起,这才稳定情绪重新回到餐桌前。将手曲曲折折探进内侧口袋,掏出个绿皮信封递给迪姐,说这是出来前老戴塞给我的,猖鬼一战的钱不该全由她支付。

迪姐又像瀑布淤泥池子前那般掩嘴偷笑,漫不经心地置入包内。这点小钱对于身为财神的她而言,根本不算什么。Dixie用勺搅着香橼水,抬眼问:“你想和我说些事?是什么?”

“没什么,”我避开她直视的目光,答:“一些不足挂齿的小事,而且我已忘了。”

“Besson,这段日子虽然历经苦难,但我过得很充实。若一下子就托关系给你送进杜克大学,恐怕没那么容易。所以我个人觉得,还是先从社区大学开始,这些事等你德罕忙完回来后再定时间。”她让我别坐着发楞,再不动刀菜就要凉了,说:“答应我,你会好好去上课,将那些丢失的时间一一找回来,未来还很长,你那么年轻,并且很优秀。”

“常年的闲云野鹤生活,真要立即人五人六去接受教育,我仍需要个适应过程。”我这才尴尬地开动起来,果然高档餐馆的菜式,不是犀角餐厅那些意大利通心粉可比的。

“你最可贵之处,就是从不向别人索求任何东西,哪怕自己拼却半条命,血迹斑斑倒地不起。最初见到时,当你谈起往事,我其实心里在想,这个人真是糟透了,并且将永无出头之日。十数年后也许就以街头为家,最终荒诞地过完一生。正常家庭的小孩,从出生那刻起父母就为他规划人生,那些电视上的头面人物,都是这么过来的。我知道你讨厌金领阶层,仇视职场写字间里那些正装男女,觉得他们都是装模做样的虚伪人生。怎么说呢,确实是那样,但那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与侦探和矮男人一样,都是规则,我也不例外。”

“嘿嘿,说不上拼却半条命。若四个月前你见到我,就会觉得那点血只能算小菜。”

“还记得在加油站前我说的话吗?我真的是在心里哭啊,”迪姐侧转身,摆出个婀娜的身姿,微微一笑,说:“觉得我很光鲜,许多人都围着我转,是吗?表面上好像是那样,但你知道这个行业的残酷规律吗?我不妨告诉你自己的将来会怎样,无需像骁鸷那样,完全可以预测得出。女主播的黄金生命最多不超过45周岁,到了这个年龄后会有几种选择,一种是退居二线空出位置给更年轻的后起之秀;一种是转入幕后当节目制作;还有一种是索性脱离行业去干其他。如果你是混大台的,譬如能接触到政客议员什么的,也可通过他们转入政界,或干脆写书写回忆录,所有人莫不如此。对我来说,还剩下八年黄金期。”

老实说若迪姐不提,我压根无法想象这些招牌行业竞争也如暗世界那样,叵测难料。

“许多像我这样的人,在寻常工作中一直替自己找寻各种机会。所有夸张的笑靥,随着旁人吃惊而吃惊,动容而动容,都是公关。同僚之间,有时他们明确反对你,会用一种委婉的口吻表达不满,如果你在场甚至会认为他们是在恭维。在这其中,果真就没有自我吗?成人的世界,就是相互逐利的世界,我揭你所短或借你所长,都是谋划自己。最后再用婚姻这种枷锁将人一套,实在是乏味得很,人慢慢迷茫其中,最后发现真正的自己消失了。”

“这些,我其实都懂。”左右环顾,我终于找到一个正在抽烟的人,这才心安理得地给自己点上,谈深刻话题不如此不足以沉淀。思索片刻后,我说:“你正是让我找回自己的人,Dixie。在遇见你之前,我始终陷在既想忘却所有又努力保护它们不被遗失的矛盾中。与那些妖人混在一起,并非出于我自愿,但在那之后我找到了乐趣,更体会到人与人之间弥足珍贵的真情。你像一道清泉出现在面前,是始料未及的,一石激起千层浪,将那些几乎遗忘的沉渣泛了上来。我有个在佐治亚的结义兄弟,也饱受时空线的困惑。他前一秒还在与弥利耶调情,后一秒那女人就成了自己的老妈;他与另一个美艳绝伦的自己搏斗,结果却在异世界成了对恋人。各种奇妙之事让我看着他寂寞妒忌恨,心生悲凉,并觉得自己是多余的。”

“人就是这样,平淡中什么都体会不到,需要灵魂的锻造。在战火中所凝结的情谊,或在磨难中携手的并肩,让它们永不磨灭。一个没有任何索求的人,一个惦记别人的事比自己身家性命还重要的人,世间还有几个?0514仓库是我重塑的轮迴,在其中我找到了最珍贵的东西,那就是你,同样将最深厚的记忆带给我的你。”

在我们每个人的心底深处,都有一处安详、静谧、优美的角落。不管那里头住着的是谁,不管出现怎样的纷乱与冲突,也不管热泪滚滚以及痛苦来得有多揪心,最终我们都会找到那个角落,去舔舐自己的惨伤。

我一度在担心,脱离超级妖阵后的Dixie,会否应了女兵毒舌,瞬间变脸与自己形同陌路?林锐拥有值得炫耀的资本,我现在也有了,但当真是我想要的吗?久而久之,我觉出自己的荒诞,在一系列的磨难中,我渐渐摈弃了最初的念想,从而深深爱上了她。是的,冥冥中的推手其实就是我,总在想方设法将自己与她联系在一起,尽管那样只会伤害她。

她不具备我的特殊审美中任何一条,甚至是相反的。爱这种东西完全没有公式可循,它一下子如潮般到来,让你猝不及防。每天浮现在脑海中的就是对方,你望着手机在等待,也揣测着她在做什么,任何一句话,都令人琢磨半天,空气中充满扑鼻的瑰香。

爱能致人娇弱,亦同时带来勇气。与小樱桃之间的那些,只是孤单与落寞,作为天涯同命鸟我们走到了一起,各为自己不被理解而抱团取暖罢了。它是没有基础的,并充满了狡黠的意味,注定不会长久。真正的恋人,哪怕只是昨晚的告别,它已被存入内心的锁匣,在记忆中如悠远的风笛声,催人动容叫人惆怅。

我会给她带来无穷灾难,这点她也同样清楚,但Dixie当真如我所想的那么柔弱吗?

在泰尔沙洲银行,我见识到她真实的另一面,就算被人种下蛇胚加持了妖法,但那份暴虐却是Dixie与生俱有的。她为了捍卫自己珍贵的东西,不惜血流满面,与八个远超自己实力的大男人打成平手。这也许就是那位神秘的漂泊者所指,切莫去触碰的逆鳞。

魂镰提出了一个好问题,为什么幕后黑手别人不找,偏偏盯上的是她?倘若此人曾潜伏在幻日魔魇某处,下手的对象挑我更合适。显而易见,她是被选中的,身上拥有我们还未知的某些秘密,或许也是个天选之人。

早在72年的3月15号,未曾出生的我已与在念小学的她产生了羁绊。这份跨越时空的前尘往事,将注定在二十六年后,于某个点某一天相逢并爆发,这就是命格。我无法靠烂醉如泥或出外散心,就能轻易向这段感情挥手道别,既然如此难以抉择,索性让它随波逐流。

“你对我说,过去多次逃离管教营、收容中心,甚至在车站能毫不犹豫将刀捅进别人的肚子里,我当时听得触目惊心。在以往的采访中,我也会接触一部分有过惨烈童年经历的家伙,大部分人出狱后只会变得更加混蛋,但也有一小部分人,却洗心革面重新融入了社会,最后成名成家的也比比皆是。我无法想像,换作我是你,那种生活,即便只有一周,我可能也支撑不下来。你正是在那种扭曲环境里,而强壮了自己的心,它所带给你的正气,已成了人生准则,无法玷污,也不会改变。”Dixie愧疚地指了指自己,说:“你使我摆脱了怯弱,每当我独自一人,或静下心坐在廊下喝咖啡,自然而然就会想起你。”

“要不要也来听听我的真实感想?”见不停跳出范胖问人在哪里的信息,我索性将手机关了,叹道:“这么说吧,我见过不少大我许多的男女,他们都爱倚老卖老,对任何建议都不屑一顾,甚至弥利耶笑着告诉我:年轻人就是用来无视的,是随时可牺牲掉的消耗品。我只想要求一些尊重,很过份吗?因此,那时你笑得花团锦簇,每一句轻柔对答,都令我极度痛恨你,我不需要廉价的故作关心,与其那样,还不如你喷我一脸唾沫更叫人来得畅快淋漓。”

“那然后呢?”她让我情绪不要那么激动,眨巴着丽眼,似笑非笑。

“然后?在苦苦求生中,你会顺从地跟着走,也会参考我的看法找出各种破绽,我甚至可以与你开各种玩笑,哪怕恶言相向你怎么都不生气。这种反社会反物理现象,彻底颠覆了我固有思维。最终,闯入幻日的骁鸷不是在救你,而是被你所救赎了,大致就是这样。”

一只形单影孤的渡鸦,哑寂悄然地在窗外翱翔,突然张满翅膀前窜,掠过高楼向着雨幕深处疾飞而去,在地平线的尽头,跃起许多渡鸦,皆成为了夜景下的沉暮余光。

“我当真在铁婆祭台前那么凶猛?那么,这场厮斗下,你与我,究竟是谁赢了?”

“显而易见的,是你赢了。”

我没有回去西城,而是随她一起去了派恩维尔,激烈运动过后,她沉沉睡去。

望着倒映在天花板上室外游泳池的水波,我感到既兴奋又疲倦,不由掏出烟,打算独自走去后院藤椅上坐坐。过去我与林锐,特别喜爱深更半夜走在黑暗之中。阒寂无人的四周,路旁偶尔蹿出的野兔,远处零星的狗吠,以及附近窗内传出的呢喃,都令我们感觉成为夜间的主角。那时我们就会爬高,站到楼顶上,然后指着脚下的景致说这是我的城市我的子民。

手表时针指向午夜三点,此刻的我,不必担心会遭遇她的邻居,正可以放松心情。

当推开门,我不由揉了揉眼睛,这是哪里?独立住宅附近怎会冒出座大山?很快我发现这是梦境,身子躺在柔软大床上熟睡,意识却在游走,因为现实中见不到那种诡异的天际,以及变幻着外形的极光。

那也是一个雨后的午夜,空气分外清冽新鲜,青草散发出沁人肺腑的芬芳。若等到旭日东升,必将是个明净无云的晴天。四周虫鸣此起彼伏,当探查人的脚步轻移,又缓缓静了下来,与此同时,灌木后惊起一群发光羽蝶,正飞快拍打翅膀,盲目地朝前乱窜。薄光之下,坐着个似曾相似的女人。

“丽恩.福斯特?”我迟迟疑疑地向她走去,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站到此人身后,我终于确认下来,这正是与我在雾龙牙岛浴血奋战的A.C。没错,哪怕发色不同,但这条令人望而生怜的背影我记得。既然Leeann出现在此,那么我也不会是自己,而成了玛德兰。

我不知早已死去的她,打算告诉我些什么。人很奇怪,只要老式西装穿在身,就自然而然成了那个时代的缩影。我点燃手中的烟,在她身旁默然坐下,望着自己皮鞋,一言不发。

丽恩正抱着酒瓶,独自凝视着山岗下的漆黑长吁短叹,见无端多出个人来,便本能地往边上挪了挪。我虽没在看她,但余光中掠过这个女人脸上各种表情。她显露出厌弃又巴望的矛盾,恰如自己曾形容过的复杂,既希望我起身离开,又渴求我能与之谈谈心。

这是怎么回事?我忽然记不起跟着将发生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眼前这一幕十分熟悉,这是玛德兰与她最初的相识。

“也给我来一杯吧。”望向手中,无端多出个纸杯,我接过她递来的酒瓶,给自己斟上。

“你也是俱乐部的,我见过你,你喜爱晚餐时独自坐在角落里看报,却不怎么吃东西。”

“是的,我们见过,你在感伤什么?独自喝酒只会愈加痛苦,不妨说出口,或者站到悬崖前冲着山下大声发泄出来,会好上许多,过去我烦恼时就这么做。”红酒入肚,舌头变得灵活起来,我一开口充满老爸那种惯常的口吻,既好奇又表现得平静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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