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 163 章(1 / 2)

加入书签

24

敕弥到的那天,长安也下了一场雪。

这场雪跟十余年前公主刚到柔然的那场大雪没法比,顶多只是绵绵细雪。

但敕弥是绝不会想念柔然大雪的。

他现在的心境大抵就像不远处牢房门口那盏灯笼,一开始在狂风中张牙舞爪,晃动咆哮,被风吹灭了里头的蜡烛,又被风打下来之后,落在地上气息奄奄,破碎不堪等待死亡降临。

敕弥对雁门关发兵骚扰时,完全没有想到自己是今日这般的结局。

因为在过去许多年里,柔然人都是这么干的,觉得没钱没粮没人了,就召集各部落人手出去叩关打劫一番,抢了汉人百姓和钱粮牛羊回柔然,好吃好喝养上一段时日,再去“打秋风”。

除了寒冬腊月冰天雪地之外,没有什么时间是柔然人不能出动的。

中原人也是怯懦的,时常不敢应战,就算打也没有战意,败多胜少,以前有个沈源倒是想打,但很快就被北朝人自己搞死了。

直到李闻鹊跟章玉碗里应外合,一举歼灭柔然,逼得敕弥如丧家之犬带着残兵败将一路奔逃,最终才勉强在敖尔告落脚,以此为王庭伺机东山再起。

敕弥最恨的人,不是李闻鹊,而是章玉碗。

大利可汗还在时,敕弥尚有几分忌惮。

等大利可汗一死,他那一统柔然,自立为汗的心思马上冒出来。

那钦的坟头草早就比人还高了,大利可汗也没了,柔然可汗舍他其谁呢?

但敕弥这么想,不代表别人这么想。

在大利可汗执政后期,由于敕弥身兼叶护与诶力发的时间太久,部落首领略有异议,在公主的建议下,大利可汗就任命了一个叫吴提的柔然贵族为叶护,并安抚敕弥道,这只是名义上的叶护,绝对不会与敕弥争权。

另外,由于公主与大利可汗无子,两人还收了大利可汗的侄儿阿拔为养子,此人年届十岁,被公主养了几年之后,浑然忘记自己早死的亲娘,张口必称北朝公主为阿娘,这也是让敕弥看不惯的地方。

所以,等大利可汗急病去世,敕弥想要当下一任可汗时,就有人跳出来反对了。

反对的人正是叶护吴提。

吴提的势力不如敕弥,但他是被大利可汗与公主一手提拔上来的,天然就与他们结为政治同盟。吴提说,自古父死子继,大利可汗既然收养了阿拔为养子,那么阿拔也应该是名正言顺的下任可汗,敕弥你年纪也不小了,万一再出事,草原又得动荡一回,不利于柔然稳定。

敕弥听罢当即大怒,说我现在每天还能跑十回马,你就来咒我死,那阿拔连毛都没长齐,他当大汗能干什么,还不是沦为北朝那娘们的傀儡!

公主正好掀帘而入,闻言也不露怒色,反是笑吟吟的。

“我在柔然这么多年,心早就落在柔然了,诶力发这样说,是怀疑我的用心,还是怀疑大利可汗?”

换作从前公主刚刚

杀了那钦时(),敕弥是不怕与这女人对上的。

但这几年冷眼旁观下来?(),他反是从内心深处,隐隐生出一丝畏惧。

这女人心机太深了,敕弥想道,他甚至觉得对方比柔然人还要心狠手辣,只是几年来大家利益一致,还没到翻脸的时候。

现在大利可汗死了,平衡一下子就没了,敕弥无论如何不甘心让一个十岁小儿当新可汗,于是他就想到拉拢吴提。

吴提平日虽然跟他不对付,但敕弥认为对方肯定也不乐意屈居那对孤儿寡母之下。

敕弥效仿当日公主说服他合作瓜分那钦势力的办法,说服吴提合作。

吴提老奸巨猾,虽然动了心,但也没一口答应,不置可否地吊着敕弥。

结果偌大柔然就这么生生整成三方势力,敕弥、吴提和公主三人各据一方,互相牵制,谁也奈何不了谁。

在此期间,敕弥甚至千方百计,趁着公主不在时,找机会将阿拔杀掉,以为公主没了能扶持的傀儡,也就丧失留在柔然掌权的合法性。

直到柔然被李闻鹊一仗歼灭大半,内部千疮百孔,四分五裂,吴提战死,敕弥也身负重伤,仓皇逃命,一路上凄风苦雨,他才惊觉,这一切也许早就在那女人的算计之中!

章玉碗想要的,自始至终不是什么扶持侄儿成为可汗,她自己可以继续掌政立足——

她是要柔然灭亡!

即使觉得这样一个可能性最大,敕弥也无从验证了。

他带着亲信逃到敖尔告之后,不得不面对恶劣的环境,靠着从之前王庭带出来的财货,以及劫掠几回过往行商,才勉强站住脚跟。

当时的雁门关守将是钟离,这老家伙数十年如一日守在边关,敕弥除了偶尔打打秋风,从对方牙缝里抠点好处之外,再没有其它途径能壮大自身。

不壮大,就无法聚拢人马,重新经营第二个柔然,有朝一日向那个女人复仇。

然后敕弥就等到南朝的使者。

对方受吴王派遣,来谈合作,要与他南北合击璋国。

敕弥自然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不提南朝送来的一大笔财货,他也早就想报仇了。

双方一拍即合。

恰在此时老将钟离急病而死,雁门关群龙无首,更像老天都在帮他们。

敕弥极为兴奋,几乎已经能够想象自己攻入关内大败北人最后打到长安将那女人五花大绑抓到自己跟前,听她哀声求饶的情景。

但,也只是几乎。

后来事情就发生急转直下的变化。

南朝忽然断了供给,据说是吴王那边出现变故,他们不想打了,想与北人和谈,雁门关这边也顶住了柔然人的进攻,新上来的守将程敬,同样靠谱能打。

再然后,敕弥就没能撤回敖尔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